古迹.寻珍-携手保育古迹 展现文化意义和生命力

随着政府今日公布,坚尼地城鲁班先师庙及元朗锦田邓伯裘故居正式列为法定古迹,连同这两名新成员,香港共有136项法定古迹。

自从《古物及古迹条例》于1976年实施以来,差不多每年都有新的法定古迹「诞生」,已成为古迹的项目种类繁多,包括考古遗址、古代石刻、民居、祠堂、书室、庙宇、教堂、学校、水务设施及政府建筑等。

港岛大浪湾石刻于1978年列为古迹,是香港最早的法定古迹。
港岛大浪湾石刻于1978年列为古迹,是香港最早的法定古迹。

将历史建筑列为法定古迹的过程,殊不简单。首要是确立它的文物价值,包括建筑年代、建筑特色、罕有程度、社会价值、与历史人物和事件关连、原真性等等;只有文物价值达到「最高门槛」的历史建筑,才会被纳入考虑之列。在尊重私有产权的前提下,政府会致力与相关业权人及使用人磋商,取得他们的同意,再进行法定程序,包括征询古物谘询委员会、取得行政长官批准后,由发展局局长于《宪报》刊登公告等,才完成有关程序,让法定古迹受法例保护。

有部分业权人可能会忧虑他们的历史建筑被列为法定古迹后会影响其业权、管理权和使用权;又或会在维修保养古迹过程中受到诸多限制,我甚至听说过业权人担心连在墙上钉一口钉都不可以。

事实上,被列为法定古迹并不会改变建筑的业权、管理权和使用权。政府为方便业权人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例如进行修理或更换屋宇装备、局部修葺、髹油和防治白蚁,同时要保护古迹的文物价值,会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向业权人发出许可证,以简化程序;若古迹需要进行大型维修工程,古物古迹办事处(古迹办)会从工程性质、迫切性和财政资源等方面考虑,协助私人业主保育他们的法定古迹,并承担合理的修缮费用。业权人若自行进行维修工程,古迹办亦十分乐意就工程方案提供专业意见及技术支援,确保古迹获适当保护,文物价值得以彰显。

刚刚完成的鲁班先师庙修缮工程是政府和业权人携手协作保育古迹的好例子。鲁班先师庙的历史和文化非常丰富,并极具岭南传统建筑艺术特色,它的陶塑、灰塑、木雕及壁画等让人目不暇给。香港鲁班广悦堂向发展局「历史建筑维修资助计划」申请资助,修复庙宇。发展局除拨款资助外,辖下的古迹办还对庙宇进行深入研究,发掘出庙宇四幅百年立体灰塑作者大师邓子舟的故事。

鲁班先师庙复修后的现况
鲁班先师庙复修后的现况

邓子舟(1851-1930年)是肇庆高要人,十多岁来港学艺,因绘画和灰塑技艺非凡而誉满省港;然而,他的存世作品却寥寥可数。庙内四幅立体灰塑出自邓子舟及其授男邓居谦之手,非常珍贵。几经努力,古迹办在高要成功访寻邓子舟仍在守业传承灰塑的后人,香港鲁班广悦堂亦邀请了邓子舟曾孙来港,以传统技艺复修其曾祖父的灰塑作品,让庙宇的文物价值更为丰富。

灰塑大师邓子舟第四代传人邓秋凡获邀来港复修其太爷的作品。
灰塑大师邓子舟第四代传人邓秋凡获邀来港复修其太爷的作品。

将历史建筑列为法定古迹,并非要「冻结」它们的现况;古迹必须融入大家的日常生活,才可以继续保存。一些法定古迹的原来用途可能会随着时代变迁而结束,然而,我们可以透过活化再利用,延续它们的生命力。古迹办十分乐意在活化构思和设计阶段,从文物保育角度,向业权人提供技术意见,例如选择加装新设施、隐藏电线、喉管、水缸等的适当位置、方法及物料,从而令古迹符合有关法例及新用途的要求,同时亦给予古迹合适的保护,甚至改善古迹整体的美感,让公众更能享受这些瑰宝。

我期待有更多历史建筑的业权人,像鲁班先师庙的业权人,会与政府携手保育古迹,展现历史建筑的文化意义和生命力,传承后世,供大众欣赏。

作者为文物保育专员蒋志豪

(本文刊于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am730 ─ 古迹.寻珍》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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