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精神病院立面历史悠久,见证香港精神科医疗服务的发展。这类早期巴洛克式地标建筑,使用本地物料,造工精准,在香港亦非常罕见。
位于高街2号的旧精神病院(下称“大楼”)于一八九二年落成,最初是设计及建造为国家医院人员住所。一九三九年,为纾缓邻近的精神病院的挤迫情况,大楼改建为精神病院女病房,因此大楼同样被称为「精神病院」。一九六一年,随着青山医院于同年正式启用,大楼改为日间精神科门诊部。一九七一至一九九八年间大楼一度空置,一九九八年重建为西营盘社区综合大楼,保留了极为罕有的花岗石立面。由于大楼在一九三九至一九六一年曾用作精神病院的新增病房,本地居民称之为「旧精神病院」。此外,大楼又称为「高街鬼屋」。
现时,旧精神病院立面呈L形,内有宽阔的游廊,较长的一边面向高街,较短的一边面向东边街。这座建筑大量采用早期巴洛克式细节,包括宽阔的拱形游廊和下方的粗琢花岗石块,予人刚健有力、坚不可摧之感。外墙的磨光琢石线脚、檐口、隅石、腰线精巧雅致,与厚重粗琢花岗石块对比鲜明。此外,山墙、小尖塔、装饰性的女儿墙和游廊的熟铁栏杆扶手装饰,使大楼更见优雅。
旧精神病院立面于二〇一五年列为古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