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区警署是香港现存少数建于十九世纪的警署建筑之一,在二战前用作警察总部,负责香港的执法工作。该处在战后曾用作港岛总区总部及中区警署,于二〇〇四年十二月正式关闭,以进行活化再利用。前中区警署、中央裁判司署及域多利监狱于二〇一八年活化为「大馆─古迹及艺术馆」,并对公众开放。
在该建筑群中,最突出的建筑物为营房大楼(一八六四年)和警察总部大楼(一九一九年)。营房大楼曾为二百名单身警员及单身和已婚警长提供住宿,其设计以英国军营为蓝本,正面立面面向操场,采用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格。大楼于一九〇五年加建一层。室内的楼梯和地板以厚重的花岗石建成,别具特色。游廊和高天花的通风栅格是因应香港的亚热带气候而采用的建筑设计。
警察总部大楼昔日设有多间警务人员办公室及房间,面向荷李活道的正面立面华丽壮观,引人注目。游廊以两层楼高的多立克式圆柱支撑,大楼外墙中央刻有「G」和「R」字样,代表当时在位的英皇佐治五世。这些建筑装饰象征着进驻大楼机构的权威。
前中区警署、中央裁判司署和域多利监狱组成了一组标志着香港法律及纪律的历史建筑群。
前中区警署于一九九五年列为古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