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考图书馆馆内

  1. 未满12岁的人士须获参考图书馆职员(以下称为“职员”)许可或由成人陪同,方可进入或使用
  2. 为他人着想,在参考图书馆内请保持安静,切勿吸烟、饮食、睡眠及使用流动电话通话。
  3. 请小心保管个人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参考图书馆概不负责。
  4. 参考图书馆为保安闭路电视监察及摄录地带。
  5. 请勿在参考图书馆内擅自拍摄、录像/音,或使用任何

使用参考资料

  1. 参考图书馆不设外借服务,所有参考资料只限于参考图书馆内阅览及使用。
  2. 由于版权所限及其他原因,部份参考资料或未能提供借阅、复制及/或影印。
  3. 如需借阅闭架参考资料,请先行预约。请填妥申请表格,以便职员处理有关申请。
  4. 请小心使用参考资料。请勿在资料上放置物件,或将它们涂污、摺叠、撕裂、毁坏及拿走。
  5. 只可使用参考图书馆提供的视听设备来观看或收听视听资料。

复制及影印服务

  1. 请尊重版权。所有参考资料皆受《版权条例》(香港法例第528章)所保护。
  2. 有关《版权条例》(香港法例第528章)条文,可向职员借阅。
  3. 使用影印服务(包括自行影印服务)的人士,必须按《版权条例》(香港法例第528章)的规定,填妥声明及承诺书并缴付服务费用。
  4. 如需复制照片及/或影印闭架参考资料,请填妥申请表格,以便职员处理有关申请。
  5. 所有研究档案及研究报告的影印,必须经职员执行。
  6. 闭馆前一小时,影印服务将会停止。

使用电脑系统

  1. 参考图书馆的电脑系统只供浏览网上图书馆目录
  2. 使用人士不得在参考图书馆的电脑系统内,使用自携的镭射唱片、唯读光碟、影音光碟、数码影音光碟或任何电脑软件。
  3. 每位使用人士可连续使用电脑系统30分钟。在该时段完结后,电脑系统将分配予其他的轮候人士使用。
  4. 如发现电脑系统有任何异常,请立即通知职员。

不遵守上述使用守则的人士,将会被要求立即离开参考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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