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區警署是香港現存少數建於十九世紀的警署建築之一,在二戰前用作警察總部,負責香港的執法工作。該處在戰後曾用作港島總區總部及中區警署,於二〇〇四年十二月正式關閉,以進行活化再利用。前中區警署、中央裁判司署及域多利監獄於二〇一八年活化為「大館─古蹟及藝術館」,並對公眾開放。
在該建築群中,最突出的建築物為營房大樓(一八六四年)和警察總部大樓(一九一九年)。營房大樓曾為二百名單身警員及單身和已婚警長提供住宿,其設計以英國軍營為藍本,正面立面面向操場,採用新古典主義建築風格。大樓於一九〇五年加建一層。室內的樓梯和地板以厚重的花崗石建成,別具特色。遊廊和高天花的通風柵格是因應香港的亞熱帶氣候而採用的建築設計。
警察總部大樓昔日設有多間警務人員辦公室及房間,面向荷李活道的正面立面華麗壯觀,引人注目。遊廊以兩層樓高的多立克式圓柱支撐,大樓外牆中央刻有「G」和「R」字樣,代表當時在位的英皇佐治五世。這些建築裝飾象徵著進駐大樓機構的權威。
前中區警署、中央裁判司署和域多利監獄組成了一組標誌著香港法律及紀律的歷史建築群。
前中區警署於一九九五年列為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