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最近決定,不接納馬禮遜樓擁有人提出的反對呈請。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現正採取步驟,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宣布屯門何福堂會所內的馬禮遜樓為古蹟。
馬禮遜樓建於一九三六年,為蔡廷鍇將軍(一八九二至一九六八年)別墅的一部分。蔡廷鍇曾帶領十九路軍參與抗日戰爭。一九四六至一九四九年間,該別墅曾用作達德學院的校舍。達德學院是在周恩來和董必武指導下創辦的大專院校,曾有不少知名學者來此講學,培育了不少傑出的年青知識份子。學院見證了香港在近代中國歷史上所扮演的獨特角色,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
政府得悉擁有人打算重新發展會所用地後,從二零零一年六月起便一直與擁有人磋商,以期達成互惠協議,既保護建築物,也讓擁有人進行發展計劃。不過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擁有人在二零零三年三月申請拆卸許可。
政府為保護該建築物免遭拆卸,在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將之宣布為暫定古蹟,為期十二個月。就私人土地上的古蹟而言,暫定古蹟宣布的有效日期不能延長。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民政事務局局長以古物事務監督身分,在徵詢古物諮詢委員會後通知擁有人,表明有意宣布該建築物為古蹟,以作永久保護。擁有人其後向行政長官提出反對。
政府發言人說:「這是當局首次根據條例,在未經有關擁有人同意下擬宣布私人擁有的建築物為古蹟。」
上述宣布涉及面積約 1 250平方米,包括該建築物約480平方米的用地,以及建築物外圍一條約770平方米由何福堂會所用地範圍外通往該建築物的通道。
這項宣布不會影響物業擁有權。擁有人已表明有意重新發展何福堂會所用地。
政府發言人指出,由於將宣布為古蹟的地方只佔擬重建用地的一小部分,整體而言,應不妨礙有關用地的重建計劃。
發言人表示:「政府會繼續與擁有人進行磋商及提供所需協助。政府已提出,該建築物如果在宣布為古蹟後開放予市民參觀,其修復和維修費會由政府一力承擔。條例亦訂明補償條文。」
他說:「政府會致力保護重要歷史建築。」
完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八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