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央裁判司署是香港現存最古老的法庭建築物之一。
原址為一所可能建於一八四七年,規模較小的裁判司署,後來於一九一二年拆卸,以便興建現有建築物。新的中央裁判司署於一九一四年落成,署內法庭則於一九一五年四月啟用,至一九七九年關閉。其後,建築物曾先後用作高等法院附屬建築,以及入境事務處的辦事處和警務人員的辦事處。入境事務處的辦事處運作至二〇〇五年。前中央裁判司署、中區警署及域多利監獄於二〇一八年活化為「大館─古蹟及藝術館」,並對公眾開放。
建築物的正立面外觀雄偉,裝飾別具特色,其巨大圓柱、希臘風格的帶狀回紋裝飾、拱門及券心石尤為突出。此外,遊廊由六根樓高兩層,並飾以凹槽的多立克式圓柱建成;圓柱支撐其上的檐壁,檐壁之上是開放式頂層,上為刻有年份的簡約檐楣。建築物東面的正立面外牆矗立在高聳堅固的護土牆上。牆身開鑿了六個圓窗,正中位置嵌有門道,由經過精工雕琢的花崗石築成,是供裁判司使用的入口。
前中央裁判司署、中區警署和域多利監獄組成了一組標誌著香港法律與紀律的歷史建築群。
前中央裁判司署於一九九五年列為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