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德公所是本港現存唯一專為鄉約(村落聯盟)聚會、祭祀,以及作為市集管理處而建的公所。
公所由屏山鄉紳鄧勳猷倡議於清朝咸豐七年(一八五七年)年建成,以供達德約成員聚會、祭祀之用,以及用作屏山市的管理處。於一八九九年,新界鄉民以武裝行動抵抗英國接管,據說達德公所是鄉民議事的場所之一。
達德公所作為議事的場所,設計簡單實用。公所原為一座兩進三開間式建築,後於清朝同治五年(一八六六年)其左右兩邊各加建了「慰寂祠」和「英勇祠」。建築物主要以青磚建成,配以人字屋頂,牆基以花崗石建造。公所內的現代建築元素,如在青磚牆上架設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相信是後期在二十世紀進行修繕工程時加建的。
達德公所於二〇一三年列為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