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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德公所

達德公所

達德公所是本港現存唯一專為鄉約聚會和祭祀,以及作為市集管理處而建的公所。公所由屏山鄉紳鄧勳猷倡議於清朝咸豐七年(1857年)建成,以供達德約成員聚會和祭祀之用,並作為屏山市的管理處。1899年,新界鄉民以武裝行動抵抗英國接管,據說達德公所是鄉民議事的場所之一。達德公所於2013年12月列為法定古蹟。

達德公所作為議事的場所,設計簡單實用。公所原為一座兩進三開間式建築,後於清朝同治五年(1866年)於左右兩側各加建了慰寂祠和英勇祠。建築物主要以青磚建成,配以人字屋頂,牆基以花崗石建造。公所內的現代建築元素,如在青磚牆上架設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相信是後來在二十世紀進行翻新工程時加建的。

開放時間:
星期一、三至日上午9時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5時
星期二(公眾假期除外)、聖誕日及聖誕翌日、元旦日及農曆年初一至三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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