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
炮台里1号

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于1917年由「拱北楼」改建而成,以花岗石和红砖筑砌,属新古典风格。1953年政府回购大楼后,建筑物先后用作教育署总部、维多利亚地方法院、最高法院及政府新闻处等,1997至2015年间曾用作香港终审法院。终审法院于2015年9月迁往旧最高法院大楼。大楼随后进行了翻新,并提供予法律相关组织使用及作相关用途。大楼于1989年列为法定古迹。
* 此建筑物不对外开放
炮台里1号
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于1917年由「拱北楼」改建而成,以花岗石和红砖筑砌,属新古典风格。1953年政府回购大楼后,建筑物先后用作教育署总部、维多利亚地方法院、最高法院及政府新闻处等,1997至2015年间曾用作香港终审法院。终审法院于2015年9月迁往旧最高法院大楼。大楼随后进行了翻新,并提供予法律相关组织使用及作相关用途。大楼于1989年列为法定古迹。
* 此建筑物不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