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地圖
昃臣道8號
舊最高法院於1900年動工興建,1912年落成啟用,是本港具代表性的新古典風格建築之一,樓高三層,以花崗石建造。1978年因地鐵工程而關閉作維修後,建築物於1985至2011年間主要供立法會(1997年7月以前稱為立法局)使用。2015年9月起成為終審法院大樓。大樓外部於1984年列為法定古蹟。
* 此建築物不對外開放